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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10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欣网视讯成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成通公司")各股东拟实行共同减资,将成通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减少至250万元,减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次交易已经欣网视讯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10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没有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综合考虑了成通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及本公司目前正在进行
    重大资产重组的客观情况,不会对成通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产生不良影响。本公司对成通公司持股比例仍为65%,不影响本公司控股地位,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南京欣网视讯成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减资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通公司股东拟对成通公司
    实行共同减资,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减少至250万元。本次减资后,成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变更后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本公司         325         65%          162.5            65%
    郑伟          115          23%          57.5             23%
    连城          40           8%           20                8%
    徐磊          6           1.2%           3              1.2%
    林盛鹏        6           1.2%           3              1.2%
    沈建明        4           0.8%           2              0.8%
    李磊          2           0.4%           1              0.4%
    张尧          2           0.4%           1              0.4%
    因成通公司董事长、股东之一的连城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共同减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欣网视讯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股东名称:连城
    身份证号:320106196010162413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西路160号201室
    现任职务:成通公司董事长
    2010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连城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南京欣网视讯成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7月1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66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信网络设备的设计、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环保工程技术服务。
    四、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2008年7月成通公司成立时,各股东按出资比例缴付出资额的50%,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剩余出资必须在2010年6月30日前缴清。
    根据成通公司的反馈信息,该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实际中不需要较高的注册资本,且本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故本公司与成通公司其他股东一致决定不再补缴剩余出资,拟实行共同减资,将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减少至250万元。 减资后成通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减资综合考虑了成通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及本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客观情况,不会对成通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产生不良影响。本公司对成通公司持股比例仍为65%,不影响本公司控股地位,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沈连丰、乐宏伟、李晏墅、蒋建华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南京欣网视讯成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减资审批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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