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209,878,6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69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鸣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向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票3,653,63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成宝先生、杨亮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