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同年10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应参加表决董事17名,实际表决董事16名,董事韩玉臣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弃权0票,不同意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和新增授信担保的议案》; 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公司继续为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一年期)提供担保;公司继续为齐齐哈尔北方锻钢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一年期)提供担保;公司拟为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向吉林银行大连分行新增授信敞口3亿元人民币(三年期)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不同意0票。 该事项为关联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联人公司董事长赵明远、董事刘伟、邵福群、王朝义、高炳岩、董学东、周建平、魏守忠、徐德祥、张玉春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源山、姚殿礼、伊成贵、高岩、赵延志、李延喜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进行,属对等互保行为,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弃权0票,不同意0票。 公司定于2010年11月5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第二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二号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三)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和新增授信担保的议案议案》。 (四)会议参加办法 1、参会人员:(1)2010年10月29日当天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可参加;(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任的律师。 2、登记办法: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出席手续。外地股东也可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传真和信函为准;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登记时间:2010年11月3日8:00-11:30,13:00-17:00。 4、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5、联系方式: 电 话:0413-6676495 传 真:0413-6676495 邮政编码:113001 联 系 人:孔德生、赵越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18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