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3日以邮件、传真及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0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0-017号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清文先生、金玉军先生、刘双宝先生回避了表决。 三、关于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0-017号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清文先生、金玉军先生、刘双宝先生回避了表决。 四、关于参股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0-018号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清文先生、金玉军先生、刘双宝先生回避了表决。 五、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会议时间:2010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地点: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位于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 (三)会议议题: 1、关于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桓仁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关于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 2、截至2010年9月8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方式: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登记。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登记时间:2010年9月9日-9月10日(8:30-16:00) 登记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3层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宾 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真:024-83996040 邮编:110006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O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