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09东华债”201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19日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形式 3、召集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会议主持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约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债券2,800,000张,代表的债券面值占未偿还公司债券面值总额的93.33%。 公司债券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见证律师均参加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09东华债的债券持有人增加回售选择权的议案》。同意在本次09东华债的存续期内给予09东华债的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选择权,即债券持有人有权在09东华债存续期间第 3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表决情况: 赞成的债券共计2,800,000张,代表的债券面值占未偿还公司债券面值总额的93.33%;反对的债券共计0张,代表的债券面值占未偿还公司债券面值总额的0%;弃权的债券共计0张,代表的债券面值占未偿还公司债券面值总额的0%。 四、备查文件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9东华债”201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