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18日在太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亚日街2号太工天成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2009年度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关联交易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和制度规范化运作,能够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科学决策,决策程序规范合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计的2009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材料,监事会认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募集资金、也未发现上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期使用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也无损害全体股东的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与关联方的交易均属正常的业务往来,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9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在编制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