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成发工业园118号大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8,114,70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1.88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锐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杨锐、黎学勤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陈锦、王海平、黄果、贾东晨、彭韶兵、刘勇谋、黄庆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杨波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陈育培、袁哲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以记名投票表决,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股份68,114,701股,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做相应修改。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是:研究、制造、加工、维修、销售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燃气轮机及零部件、轴承、机械设备、非标准设备、环保设备、金属结构件、燃烧器、燃油燃气器具、纺织机械、医疗及化工机械、金属及非金属表面处理;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及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开发、研制、生产销售高新科技产品;经营转口、技术进出口及对外贸易及代理等业务;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业务。(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 公司具体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指派王半牧、王崇理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