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3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0月23日在南通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董事覃衡德、徐宪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授权委托董事李大军、蔡建国代为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实施40000吨/年农药制剂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制剂产品在公司销售收入中的比重,提高盈利水平,公司决定实施建设40000吨/年农药制剂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21407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项目建成投运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57611万元,年均利润总额5290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5.26年(含建设期1年)。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