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6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预算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