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 本次担保数量: 5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389.50万元)。 ※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量为2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4%,其中(1)对其他法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2)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为27,500万元。 ※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 2010 年 8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控股子公司龙净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需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公司同意其在商业银行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最高金额伍佰万美元,同时公司为该内保外贷业务提供反担保,期限为贰年。具体担保起始日以担保合同日期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317-319号啟德商业中心9楼904-8室;注册资本:港元50万元;成立时间:2010年3月8日;业务性质:贸易;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截止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3.6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3.60万元,新公司暂无营业收入。 三、担保内容: 公司为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内保外贷业务金额为伍佰万美元提供反担保,期限为贰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内保外贷业务金额为伍佰万美元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贰年。此次担保行为不属于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规定的需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活动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担保合法,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30,88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2%,其中(1)对其他法人公司担保数量为0万元。(2)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数量为人民币30,889.5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次十三会议决议; 2、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龙净环保香港有限公司2010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