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尼工程总包项目合同签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6月18日发布关于印尼工程总包项目中标公告,现总包合同已于2010年7月29日签订,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燃煤发电机组及环保设备工程总包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a、双方签字盖章后;b、现场场地移交后。 3、合同履行期:合同生效后42个月,其中合同生效后30个月交付运营,交付运营后12个月为质保期。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合同标的情况 印尼国家电力公司中加里曼丹2X60MW燃煤发电机设计,制造,测试,输送,安装,预调试,调试,进行性能运行测试,及对一些设备提供保证;主要投资方为印尼国家电力公司;该项目履行期为合同生效后42个月,其中合同生效后30个月交付运营,交付运营后12个月为质保期。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P.T. PERUSAHAAN LISTRIK NEGARA (PERSERO) ,简称P.T. PLN (PERSERO)中文名为印尼国家电力公司。该公司最早起源于由荷兰政府控制的几家电站; 1965年,根据印尼政府法令正式合并为一个公司,命名为PERUSAHAAN LISTRIK NEGARA;1972年改名为PERUSAHAAN UMUM LISTRIK NEGARA,其资本全部由印尼政府预算支出,同时也接受内外资、公债增资; 1994年7月30日正式改名为P.T. PERUSAHAAN LISTRIK NEGARA,成为国有有限公司,由印尼政府全额控股。 印尼国家电力公司注册地:Jalan Trunojoyo Blok M1 No. 135 Jakarta 12160, Indonesia;注册资本:Rp. 63,000,000,000,000;业务性质:电力供应和投资;主营业务:电力。 公司与印尼国家电力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介绍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含税总金额约为11.3亿元人民币,不含税总金额约为10.17亿元人民币。结算方式为信用证支付方式。 2、PLTU 1 Kalimantan Tengah(2×60MW) pulang Pisau 工程项目包含两台60MW火力发电机组及电除尘设备。 3、工程项目实施地址为印度尼西亚中加里曼丹。 4、合同签署时间2010年7月29日,签署地点为雅加达印尼国家电力公司总部。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中标金额约为11.3亿元人民币,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是实现公司"打造国际一流的创新型环保工程总包产业集群"发展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 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