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9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涂传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有的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控股下属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力公司")前身为广东省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系由我公司于2004年在广东省韶关市产权交易中心竞拍所得,我公司股权比例为90%,众力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200000027674,注册资本为1438万元。2006年1月,经众力公司股东会批准,我公司以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4920万元对众力公司实施单方增资,增加持有众力公司的股权1640万股,增资后众力公司注册资本为3078万元,我公司的持股比例为95.33%。2009年5月20日,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批准,众力公司更名为"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2009年5月,众力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以资本公积5540.40万元向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将注册资本由原3078万元增加到8618.40万元。2009年7月20日众力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8618.40万元增加到11000万元,并由众力公司原股东同比例分别以货币资金增资。增资后,我公司持有股权为104,862,424.80股,占众力公司注册资本的95.33%。众力公司业务范围及主要产品: 水轮机、发电机、电动机、注塑机、挤压机、Y2系列电机铝合金外壳压铸件、潜油电泵、注水泵、输变电高低电气控制设备、四滑块高速成型机、油压机、模具设计制造、发电设备、机电产品包装、水电及制冷设备安装维修、成衣加工(只限下属企业经营)、汽车货运。截止2009年12月31日,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经审计后总资产39,073.55万元,总负债28,311.84万元, 净资产为10,761.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46%,主营业务收入18,030.85万元,净利润-976.41万元。 近年来,由于受国内水电设备行业市场竞争激烈的影响, 众力公司业务始终未能得以快速发展,虽然行业受国家政策的支持,经营规模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未能实现公司预期目标。鉴于此,为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降低盈利能力较弱的产业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有效地减轻公司负担,专心致力于优质实业的投资,特同意转让公司持有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104,862,424.80股(占众力公司注册资本的95.33%),转让价格以不低于2010年9月30日经评估后公司拥有众力公司的净资产为基准。并授权两位董事代表公司组织实施股权转让事宜。(评估报告于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内披露) 公司此次股权转让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2010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广东省兴宁市兴城赤巷口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有的广东明珠集团韶关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0月19日,所有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三)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0年10月24日前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我公司,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四)会议时间、地点、费用及联系方法 1、会议时间:2010年10月25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兴城赤巷口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兴城赤巷口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4500 电话:0753-3338549 传真:0753-3338549 联系人:周小华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我 单位/本人 出席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