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7月29日向公司监事及有关人员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于2010年8月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向西宁国新和张邻发行新增股份交易价格和数量保持不变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和西宁国新、张邻对有关交易文件进行相应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报文件进行更新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监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议案形成决议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本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出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