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郎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公司董事长朱保国先生和副董事长刘广霞女士未能主持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邱庆丰董事主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851,088,92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64.6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9人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与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相互为对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拟与本公司间接持有29%股权的子公司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签订银行贷款互保协议,相互为对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互保额度:相互额度为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互保期限:在具体每一笔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相互为对方提供担保期限的开始及结束时间,每一笔贷款相互为对方提供担保的协议期限为不超过一年; 3、相互提供反担保:担保方为贷款方提供担保的同时,贷款方以其资产为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在具体的保证合同中进行约定; 4、在前述原则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保证责任及生效条件等由双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原则范围内,另行签订相应的具体保证合同; 5、双方互保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的贷款担保事宜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签订具体保证合同及提供相关资料。 表决结果:赞成票851,088,9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在转增股本后注册资本将增加为人民币1,317,448,800元,因此《公司章程》需修改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7,874,000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7,448,800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097,874,000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17,448,800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851,088,9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