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洽谈有关重大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乙方)与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甲方)正在洽谈20万吨/年焦炉气制甲醇项目,公司将以工程总承包方式为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服务,预计涉及金额重大。截止目前双方已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 1、双方决定本项目以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工程建设。 2、双方确定2011年12月31日投料试车作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目标。 3、甲方应于2010年12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4000万元作为长周期设备订货启动款,待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生效后,本启动款抵作总承包合同费用。 4、甲乙双方约定以初步设计概算书为基础进行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洽谈。 5、双方共同努力,确保于2011年1月1日前完成桩基工作;2011年3月1日前具备土建开工条件;2011年10月31日前空分系统试车。 6、本项目按焦炉煤气气柜3万立方米、地磅80吨、办公楼三层(含分析、化验室和车间办公室)进行设计。并设置物流大门,不设置人流大门 目前,该项目正在洽谈中,预计涉及金额重大,具体签约时间和总承包金额尚未确定,合同的最终签订还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防范市场风险,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特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公司将根据合同签订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