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4日(星期四)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天科股份主楼二楼报告厅 3、会议召集人:天科股份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曾加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总股本270,175,72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270,175,72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人,代表股份128,934,5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2%。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人,代表股份128,934,505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7.72%,占公司总股本的47.7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出席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人,代表股份128,934,505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7.72%,占公司总股本的47.7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 1、关于增补古共伟先生为董事的决议; 表决结果: 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总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128,934,505 128,934,505 0 0 100 该决议获通过。 2、关于增补彭布尔先生为董事的决议。 表决结果: 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总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128,934,505 128,934,505 0 0 100 该决议获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