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苏伟女士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特全权委托陈宝通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鑫淼女士由于公事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特全权委托何建国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宝通先生主持。会议合法有效。 经充分的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决议; 鉴于公司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已由原来的245,614,291股增加至270,175,720股。基于上述变化,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561.4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561.43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0,175,72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0,175,720股,其他种类股0股。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请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三方存管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决议; 为了完善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08年9月18日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存管持续督导保荐协议》,聘请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三方存管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业务期已于2010年9月18日到期。 现同意续聘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三方存管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10年9月18日至2012年9月18日,持续督导费用为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 2008年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经2010年4月22日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其中的6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半年,该款将于2010年10月22日到期。财务部已于9月28日归还6000万元募集资金。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公司经营资金的周转,努力完成今年生产经营任务,根据公司经营班子的意见和总经理的提案,在募集资金归入专户后,同意再暂借6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为半年。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附后),并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0年10月27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