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会主席李波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特全权委托张进监事代为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郭景文先生、焦永笃先生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特全权委托张进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