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9月8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045),经事后审核,发现存在部分笔误,现对公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更正的内容如下: 原公告中: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17日(星期五)。 应更正为: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9月17日(星期五)。 由于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责任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避免以后再发生此类失误。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