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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交通(60036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房地产行业商业惯例为五洲国际项目按揭贷款客户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03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房地产行业商业惯例为五洲国际项目按揭贷款客户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购买"五洲国际"房地产项目住房和商铺的按揭贷款客户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累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购买"五洲国际"房地产项目住房和商铺的客户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为4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各银行最终审批通过金额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担保对应的借款事宜尚在办理中。
  ●本次公司为购买五洲国际项目住房和商铺的按揭贷款客户贷款提供阶段性的担保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此项担保事项,不违反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2亿元。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开发商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为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担保法》及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商在办妥房产证后,需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在办妥《房屋他项权证》前开发商必须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为便于购买五洲国际项目住宅和商铺的客户办理按揭贷款,公司按房地产行业惯例为其向可提供按揭服务的相关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保证条款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交由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按揭贷款购房者提供的阶段性担保,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担保,不违反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项目需提供阶段性担保总额预计为4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各银行最终审批通过金额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被担保人为购买公司独资开发的"五洲国际"房地产项目的住宅和商铺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有关的协议尚未签订,本次担保对应的借款事宜尚在办理中。
  公司将与为购买公司五洲国际房地产项目住宅、商铺的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服务的相关银行签订有关协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和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照商业惯例为购买五洲国际项目房产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五象广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发放的我公司开发的"五洲国际"项目住宅、商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项目需提供阶段性担保总额约为4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各银行最终审批通过金额为准。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保证条款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交由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何以全、赵振、孟勤国、董威四名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以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购买五洲国际项目房产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认真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按照房地产行业商业惯例为购买五洲国际项目房产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担保,按照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此事项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相关材料,我们按照独立董事的职责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购买五洲国际项目房产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担保是五洲国际项目房产销售的需要,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此项担保事项,不违反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相关规定,也不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因此,我们对该担保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为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银行规定在发放按揭贷款前必须落实担保,根据《担保法》及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商在办妥房产证后,需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在办妥《房屋他项权证》前,开发商必须为按揭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3、本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4、同意公司《关于按照商业惯例为购买五洲国际项目房产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六、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2亿元
  2、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七、备查文件目录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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