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19日在青岛市召开。公司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魏尚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9 年度工作报告》,并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9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9 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 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9 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对公司2009 年度工作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董事、经理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行为; 2、公司2009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程序合法,价格公平,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2009 年工作中能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责任。董事会召集、召开和决议程序合规,制定的公司发展战略切合实际。高管人员认真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无越权行为。董事、高管人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等行为,在执行公司公务时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对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异议。 六、对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七、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发表意见: 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本次更正事项无异议,调整后的会计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09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