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0]1608号文《关于核准豁免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要约收购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的批复》,主要内容为:同意核准豁免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因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交易而增持本公司60,405,000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1,342,479,893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4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增持的相关情况已披露于2010年9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