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股权证行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发行认股权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证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84,505,773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02号)核准,公司于2008年9月22日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时发行了1,761,200,000份认股权证(以下简称"权证"),该等权证于2010年10月8日完成行权,共计1,759,615,512份权证成功行权(以下简称"本次行权")。本次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6,743,600,7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37,966,381元。上述资金于2010年10月13日全部到账,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安师华明(2010)专字第60654279_B04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根据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第八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中"一、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概况"披露,"(二)本次权证部分募集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用于下列用途: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量 投资项目 1 约25.8 亿元 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产规模技术改造 2 约12.0 亿元 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竞标和开发 3 约13.0 亿元 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股权的收购 4 剩余募集资金约17.2 亿元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与项目资金需求有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计划募集资金为68亿元。"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经2008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8年3月20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第一次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10年10月13日(以下简称"截止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584,505,77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使用量 截止日先期投入资金 1 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产规模技术改造 约25.8 亿 1,626,371,213 2 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竞标和开发 约12.0 亿 58,134,560 3 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股权的收购 约13.0 亿 900,000,000 合计 2,584,505,773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专项审核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出具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情况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654279_B05号),专项鉴证意见为:贵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10年10月13日止的先期投入情况。 五、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认股权证行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2,584,505,77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截止日先期投 入自筹资金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1 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产规模技术改造 1,626,371,213 1,626,371,213 2 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竞标和开发 58,134,560 58,134,560 3 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股权的收购 900,000,000 900,000,000 合计 2,584,505,773 2,584,505,773 六、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江西铜业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596,604,447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违反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江西铜业实施该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认股权证行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证报告》(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654279_B04号);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654279_B05号) 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654279_B05号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行权部分的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10年10月13日止的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的有关要求编制该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本报告所述的工作,我们认为,贵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10年10月13日止的先期投入情况。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毛鞍宁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侯 捷 2010年10月27日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8]1102号文《关于核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22日发行人民币680,000万元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每张债券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10 张为1 手。每手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认购人可无偿获配259 份认股权证,即认股权证的发行数量为176,120 万份,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008 年10 月10 日至2010 年10 月9 日。 上述认股权证的行权期具体为2010 年9 月27 日、28日、29 日、30 日及10 月8 日。根据2010年10月11日刊登的《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铜CWB1"认股权证行权结果公告》,截至2010 年10 月8 日收市时止,共计1,759,615,512 份认股权证成功行权,行权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3,600,744元,扣除发生的财务顾问服务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737,966,381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08年9月18日签署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权证行权部分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分别用于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产规模技术改造、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竞标和开发及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股权的收购("募集资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该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期投入的资金。截至2010年10月13日止,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584,505,773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使用量 截止日先期投入资金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1 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产规模技术改造 约25.8亿 1,626,371,213 2 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竞标和开发 约12.0亿 58,134,560 3 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股权的收购 约13.0亿 900,000,000 合计 2,584,505,773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续)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7日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业"或"公司")于2008年9月22日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债"或"08江铜债"),并附送江西铜业认股权证(以下简称"江铜CWB1"或"权证")共计1,761,200,000份,存续期为2008年10月10日至2010年10月9日。2010年9月27日至2010年10月8日,权证进入行权期,截至行权期结束,共计1,759,615,512份"江铜CWB1"成功行权,募集资金总额6,743,600,744元,扣除财务顾问服务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737,966,381元。为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实施,江西铜业在本次权证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经通过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到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目前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0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权证行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铜业分离债公开发行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江西铜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08江铜债的权证部分募集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用于下列用途: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量 投资项目 1 约25.8 亿元 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产规模技术改造 2 约12 亿元 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竞标和开发 3 约13 亿元 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股权的收购 4 剩余募集资金约17.2 亿元 补充流动资金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实际支出额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654279_B05号),截至2010年10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使用量 截止日先期投入资金 1 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产规模技术改造 约25.8 亿 1,626,371,213 2 阿富汗铜矿采矿权的竞标和开发 约12.0 亿 58,134,560 3 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股权的收购 约13.0 亿 900,000,000 合计 2,584,505,773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金额显示,公司已实际投入自筹资金合计2,584,505,773元,公司将按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中"一、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概况"所述,以本次权证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根据上述原则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总额为2,584,505,773元。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江西铜业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2,584,505,773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违反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江西铜业实施该等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杜祎清 徐康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