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和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钢铁”)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02号批复的核准。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关于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同意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09年12月29日(周二)起终止上市。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承德钒钛; 股票代码:600357; 终止上市日期:2009年12月29日。 由此本公司股票将自2009年12月29日起终止上市。唐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换股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12月29日,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1:1.089的比例转换为唐钢股份A股股票,即每1股本公司股票换1.089股唐钢股份股票。本公司股东换得的唐钢股份股票将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由唐钢股份另行公告。相关事宜的后续安排如下: 一、质押或被冻结股份的处理 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本公司股票,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唐钢股份的股票,原在本公司股票上设置的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状况将在相应换取的唐钢股份股票上维持不变。 二、未领取现金红利的处理 对于本公司股东在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退回本公司,本公司与唐钢股份协商后,将指派专人负责该笔款项的派发,未领取红利的股东可与本公司或唐钢股份联系。 三、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安排 (一)被吸收合并资产过户的相关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唐钢股份签署的《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简称“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相关约定,唐钢股份将于换股日(具体时间将由唐钢股份另行公告)将作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对价而向本公司股东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至本公司股东名下。同时,自交割日起,本公司的一切业务及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将由唐钢股份享有和承担。唐钢股份将在交割日后尽快完成本公司相关资产、负债和权益的过户手续,并将随后办理以及协助本公司办理相关各项工商登记手续。 (二)人员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唐钢股份签署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及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决议,本公司的全体在册员工将由唐钢股份全部接收。本公司作为本公司现有员工雇主的任何及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合并的交割日起由唐钢股份享有和承担。 (三)“08钒钛债”安排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本公司2008年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08钒钛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唐钢股份作为“08钒钛债”的承继方,将继续履行08钒钛债的利息支付、本金支付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就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请投资者关注唐钢股份公告,如有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一)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丽春、李元元 联系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67002 电话:0314―4073574 传真:0314―4079279 (二)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川、张龙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滨河路9号 邮政编码:063016 电话:0315-2701188 传真:0315-2702198 特此公告。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