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并于2009年12月16日和2009年12月18日在前述报纸和网站上公告了本次现金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12月15日,申报期间为2009年12月16日至2009年12月18日(上午9:00―下午3:00)。 现将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如下:在上述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内,没有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特此公告。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