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7月8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刘书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0年7月8日,并于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上述授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和3号》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要求,合法、有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要求,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5.30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激励对象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魏雨虹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王庆君先生已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同意公司取消该2人拟获授的股票期权。 四、审议通过了《选举刘书杰先生为公司六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