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修正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0年12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 公司以精伦工业园东区工业用地净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出资,与湖北现代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工业园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标的”)进行工业地产开发。 2、投资金额和比例 投资标的拟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左右,主要从事工业地产(包括工业园区)开发、销售及租赁。(最终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公司以精伦工业园东区工业用地净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出资,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总额的70%。 湖北现代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折算为投资标的注册资本总额的30%。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以精伦工业园东区工业用地净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出资,土地面积为67391.66㎡(土地证号:武新国用2007第081号),建筑物(厂房)面积计36433.61㎡(房产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0704741号),上述资产净值5588.6万元(截至2010年11月末),经法定评估后以评估值为依据占投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70%。 湖北现代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折算为投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 公司经营范围:工业地产(包括工业园区)开发、销售及租赁。(最终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公司与湖北现代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除上市公司之外的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现代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台商投资区新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游守本 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商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 工业地产(包括工业园区)开发、销售及租赁。(最终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2、主要投资人或股东出资方式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精伦工业园东区工业用地净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出资,土地面积为67391.66㎡(土地证号:武新国用2007第081号),建筑物(厂房)面积计36433.61㎡(房产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0704741号),上述资产净值5588.6万元(截至2010年11月末),经法定评估后以评估值为依据占投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70%。 湖北现代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折算为投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公司出资部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内。 2、认购股数 占新成立合资公司70%股权。 3、投资方式 资产。 4、投资标的注册资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合资双方按其出资比例于合资公司注册成立后足额缴付。 注册资本必须存入合资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合资公司收到合资各方出资后,应向合资双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5、合资公司成立时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公司委派2名董事,湖北现代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1名董事,重大事项及关键性决策,需要全体董事一致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命。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