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本次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召开会议情况 1、会议召集人: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10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 3、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选举裴涛先生为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2、2010年10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办法: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或在公司网站(www.routon.com)上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五、联系办法: 电话:(027)87921111-3221 传真:(027)87537800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30223 联系人:赵竫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是否有表决权: □是 / □否 二、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_______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同意票; 2、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_______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_______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三、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 □否 四、如果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1、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投同意票; 2、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投反对票; 3、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投弃权票。 五、如果股东对上述第二项和第四项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有效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注: 1、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由董事长、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人签署,同时应加盖单位印章。 2、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内划"√";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委托。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并不妨碍委托人本人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对原代理人的委托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