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一、 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 股票种类:A 股; 2、 股票简称由"精伦电子"变更为"*ST 精伦"; 3、 股票代码仍为"600355"; 4、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0 年4 月20日。 二、 实行退市风险的主要原因 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 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充分利用技术优势,抓住经济转暖和行业复苏的机遇,大力调整公司产品结构,提高成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新产品的开拓力度,增加产品的盈利能力; 2、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深化成本控制力度,提升营运效率。 公司将通过自身努力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2010年度,公司如果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五、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新的公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因公司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4月19日停牌一天,4月20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精伦",股票代码:600355,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的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万宏 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赵竫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 电话:027-87921111-3231 传真:027-87537800 邮政编码:430223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