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1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10年7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411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0-049号)。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