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4月1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应兵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中药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项目原计划投资的482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收购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厂70%产权,该项产权收购共需资金6531.283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482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将原计划投资于中药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项目的482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收购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厂70%产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