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6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关于参股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授权经营层配合大连市国资公司办理国汇小贷公司的注册和审批等事宜。 此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0-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