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收到通知: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质押于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新民路支行的本公司股份12,613,500股于2010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同日,塔城国际将所持本公司股份11,429,400股质押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手续。 塔城国际本次办理质押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2%。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