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30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6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闸北区柳营路305号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刘海群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丁宇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对《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陈汛桥先生、丁宇峰先生、吴湘辉先生、程庆刚先生进行了回避。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查看2010年8月1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联方房屋租赁公告》。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陈汛桥先生、丁宇峰先生、吴湘辉先生、程庆刚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设置及成员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设置及成员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修订相关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调整后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设置及成员情况如下: 1)提名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开琦,委员:张乐群、王治安、索朗班久、刘海群; 2)安全与环境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乐群,委员:丁宇峰、程庆刚;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治安,委员:陈开琦、吴湘辉; 4)战略决策与执行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汛桥,委员:陈开琦、张乐群、丁宇峰、程庆刚; 5)运营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汛桥,委员:程庆刚、张乐群; 6)财务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治安,委员:陈汛桥、刘海群;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