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珠峰")目前原材料的供应十分紧张,为缓解原材料供应紧张的局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对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方 2010年预计总金额(不含税) 锌精矿采购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15,200.00 合 计 15,200.00 上表所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按有色金属锌锭网价扣除加工费后进行预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单位名称: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住 所:塔城市光明路(经济合作区) 法定代表人:黄建荣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销售:食品、饮料,易燃固体、自然和遇湿易燃物品,氰化纳。一般经营项目:租赁、仓储;金属材料及制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办公自动化;废旧金属;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废铜、废铝、废钢、废塑料、废纸;边境小额贸易;黄金、白银及制品。 2、关联关系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9.44%股份,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锌精矿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签订年度购销合同。合同期内,原材料采购双方将依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每月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原材料发生的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地签署书面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10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汛桥先生、丁宇峰先生、吴湘辉先生、程庆刚先生进行了回避,前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一致意见: 1、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价格是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3、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