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薛泰安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收到薛泰安先生签署的《关于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称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公司副总经理职责,特提出辞职申请。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薛泰安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递呈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薛泰安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