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于2010年6月8日 9:00在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与长春高祥特种管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并签署《关于采购管材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确定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以上各项决议获得全票通过,其中第一项议案由于公司董事梁永祥先生出任高祥特种管道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2010年6月29日上午9时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8楼会议室(长春市延安大街421号)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6、审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7、审议公司与长春高祥特种管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并签署《关于采购管材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8、审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9、审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10年6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账户,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海股东账户及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符合参会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东账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参会登记。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421号7楼) 五、其他事项: 1、 参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5954383 传 真:0431-85954383 联 系 人:赵 勇 杨铁松 2、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