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00 ●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药业"或"本公司")会议室 ● 临时股东大会方式:现场 ● 重大提案: 1、关于本公司属下广州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向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2、广州药业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 3、广州药业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 4、关于修订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5、关于修订本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第五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临时股东大会时间: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00; (三)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本公司属下广州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向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2、广州药业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 3、广州药业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 4、关于修订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二)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修订本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具体如下; 原第六条修改为: 本章程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修改并生效,原章程废止。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本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原第二十三条修改为: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本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若董事会不按照本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若本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本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本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另有规定外,本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并不附带任何留置权。且本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上述议案已获得2010年8月27日的第五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及第五届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和2010年10月28日的第五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及第五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境内外股东(包括在2010年11月29日或之前已成功递交经核实股东过户申请文件的境外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由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起至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止(包括首尾两天),本公司将暂停办理H股股东过户登记手续。 (二)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代表,代其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投票。委任超过一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代理委托书及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授权文件(如有)必须于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举行24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办公地址,方为有效。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一)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社会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0年12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登记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二楼本公司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二楼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130 联系人: 庞健辉 联系电话:8620-8121 8117 / 8121 8119 传 真:8620-8121 6408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三)预计临时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五届第二次和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二)本公司第五届第二次和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1日 附件: 回执 参加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姓名: 持股情况: 股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地址: 日期: 股东签名: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2.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请提供可证明阁下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4.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2010年12月9日(星期四)前送达本公司。 5.(1)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下述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二楼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秘书处 邮政编码:510130 (2)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秘书处 传真号码:(8620) 8121 6408 附件: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药业"或"本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会议室举行之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对各项决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 一、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关于本公司属下广州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向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广州药业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 3、关于广州药业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 4、关于修订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二、特别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本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A股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