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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药业(600332)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10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7日以传真和电邮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6月9日在本公司所在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四十五号二楼2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长杨荣明先生主持了会议。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议案,具体修订如下:
    原第一百二十三条修改为:
    本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二、同意增补李楚源先生为本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增补邱鸿钟先生为本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1)。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6月7日接到持有本公司48.20%股权的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函件,该函要求在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及增补李楚源先生为本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及增补邱鸿钟先生为本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发出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告。本次会议通过的以上两项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9日
    附件1: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楚源先生,44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李先生于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经营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与副总经理。李先生现任广东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以及香港保联拓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先生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鸿钟先生,53岁,硕士研究生,教授,1981年临床医学专业毕业,198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山大学人类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党校战略管理培训班结业。邱先生曾先后担任水电部第八工程局东江医院内科主任、广州中医药大学社科部副主任、广东省高要县活道镇副镇长、中山大学人类学系访问学者、广州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邱先生现任广州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研究生导师、教授、主任医师,同时亦为中国教育部高等学校医药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中医药学会中医心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核心期刊《医学与哲学》杂志编委、中国中医药卫生经济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卫生经济研究所专家及广东省中医药学会中医医院管理学院常务副主任委员。邱先生在经济管理、医药行业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附件2: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邱鸿钟先生为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内地A股和B股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6月9日
    附件3: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邱鸿钟,作为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该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内地A股和B股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邱鸿钟
      2010年6月9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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