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连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达集团)通知,宏达集团正在酝酿对宏达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述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0年5月20日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30天。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拟在公告刊登后30天内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 它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独立财务顾问将出具核查意见。 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恢复交易。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 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0年6月18日恢复 交易,并且公司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