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6月11日上午10点整在湖南长沙神农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阚玉伦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到会,在审议了各项议案后授权独立董事钱凯投同意票,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建清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投资建设50MW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项目的议案: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71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284 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0万元,利税总额2992.54万元,净利润2244.4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5.28%,投资回收期为6.59年(含基本建设期,税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湖南红太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红太阳光电)签订《5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建设合同》的议案。为了顺利实施50MW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项目,基于红太阳光电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方面具有比较完备的成套设备和技术优势,能帮助公司以低成本的方式快速切入高性能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同意签订上述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880万元,包括提供成套设备及附件、安装调试、保修期内的免费维护及保修期外的终身维护等。 红太阳光电为持有本公司1.99%股份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的全资子公司,其董事长唐景庭先生为本公司董事,故红太阳光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而本议案构成了关联交易。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批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唐景庭先生回避表决。 三、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以下简称:四十八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太阳能产业发展上缔结战略联盟关系,以四十八所的晶体硅电池片生产线成套设备制造、整线建设能力和天通通过其合作伙伴在高效单晶拉伸炉、多晶硅铸锭炉以及多线切割机等设备领域建立的制造能力为基础,结合天通作为上市公司具有的资本、品牌和市场推广优势,通过优势互补,以低成本方式快速推进各自在太阳能产业上的发展速度,迅速形成规模和技术优势,共同建立在太阳能产业的市场领先地位。 合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硅片制造合作 天通以从国内外引进的高效单晶拉伸炉、多晶硅铸锭炉和合作伙伴开发的多线切割机为基础,在未来3-5年内建立500兆瓦的单晶、多晶硅片的制造能力。在天通自用200兆瓦的基础上,将优先向四十八所提供所制造的硅片,以满足其生产所需要。 2、晶体硅电池片合作 天通希望在未来3内形成200兆瓦的晶体硅电池片的生产能力。四十八所将根据其技术优势,确保优先向天通提供晶体硅电池生产线整线建设的"交钥匙"工程,并保证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天通公司提供其最先进、最成熟的技术。 四十八所在自己生产现场向天通派遣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生产管理培训。在投产初期,四十八所向天通公司派出技术和管理骨干人员支持天通生产线快速实现正常量产工作,并在量产以后持续向天通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生产线改善工作。 从天通公司实现晶体硅电池片量产起,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其产能、质量优势,以及其本身组件制造能力,四十八所承诺将根据天通需要采购其所制造的晶体硅电池片。 3、组件制造合作 根据天通公司发展情况和需要,四十八所协助天通公司建设先进的硅电池组件生产线,目标是在3-5年内建立500兆瓦的组件制造能力。在天通公司取得有关组件认证之前,天通公司借助四十八所的有关认证资质进行销售,四十八所承诺将根据天通公司需要采购其制造的电池组件,并视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双方在该领域的深入合作。同时,根据天通的产能需要四十八所将负责向天通公司提供生产所需足够的晶体硅电池片。 4、双方加强技术交流,建立定期互访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四十八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太阳能产业发展上缔结战略联盟关系,有利于公司快速切入太阳能电池领域,进一步完善公司太阳能行业的产业链,符合公司产业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四十八所法定代表人唐景庭先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四、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现将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上午9点30分,会期半天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与湖南红太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50MW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建设合同》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6月22日。在股权登记者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0年6月24日(星期四)、6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3-80701330 传真:0573-80701300 (3)会议联系人:许丽秀 (4)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政编码:314400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Ο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说明: 1、若委托人未标明投票意见,则视为可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 2、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