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7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0年10月28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蒋海龙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蒋海龙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 (蒋海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蒋海龙先生简历》 蒋海龙先生,1964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松阳商业局财务科长、鸿豪集团财务部经理等职,曾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现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附件二: 《四届九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提名蒋海龙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蒋海龙先生的任职经历等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候选人蒋海龙先生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未发现董事候选人蒋海龙先生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名蒋海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叶永福、李志强、马元兴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