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多吉罗布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传真形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鉴于公司于2010年6月9日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近期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准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升级等事项,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第二章第十三条、十八条、十九条作出如下修改: 1、原第一章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600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720万元。 2、原第二章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货物运输;与公路建设相关的建筑材料(含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筑路机械配件的经营、销售;汽车维修;塑料制品;氧气制造、销售。承包境外公路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可依法调整经营范围。 现修改后: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货物运输;与公路建设相关的建筑材料(含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筑路机械配件的经营、销售;汽车维修;塑料制品;氧气制造、销售。承包境外公路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可依法调整经营范围。 3、原第二章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西藏公路工程总公司、西藏自治区交通工业总公司、西藏拉萨汽车运输总公司和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格尔木运输总公司、持股数、持股比例分别为。 持股人名称 持有股份 所占比例 西藏公路工程总公司 127,859,610.00 28.04% 西藏自治区交通工业总公司 25,616,486.00 5.62% 西藏拉萨汽车运输总公司 20,943,692.00 4.59%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格尔木运输总公司 1,260,212.00 0.28% 合 计 175,680,000.00 38.53% 现修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西藏天路建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交通工业总公司、西藏拉萨汽车运输总公司和西藏自治区交通厅格尔木运输总公司。 4、原第二章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6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4,72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此提案以传真形式表决并获得一致通过。参加表决董事9人,同意9人。 上述提案需提交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建立有关制度的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审议通过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3、审议通过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4、审议通过了《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提案。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待定,经与公司股东协商确定后,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