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通知于二○一○年五月十六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 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珠海市世荣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下属公司珠海市世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下属公司珠海铧创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广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委托贷款人民币30000万元给下属公司珠海市世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期限两年,贷款利率为7%。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裁刘克先生提名,并经2010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延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为本届经营班子届满。(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总工程师简历 张延,男,1968年出生,籍贯:山西,浙江大学土木系博士研究生,结构工程专业。曾任珠海市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珠海建设局勘察设计科科长,2006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珠海市房地产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