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关于会议没有增补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8日上午9:00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建行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向明先生主持。除麦锐年、李松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户,代表股份90,71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7%。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批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90,717,600股,同意股份占现场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2、批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90,717,600股,同意股份占现场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3、批准200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90,717,600股,同意股份占现场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4、批准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90,717,600股,同意股份占现场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5、批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90,545,182股,同意股份占现场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1%,反对股份为172,418股,弃权股份为0股。 6、批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进行2010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90,700,100股,同意股份占现场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17,5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韩宇烈、陈涵涵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