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国栋集团提供南园五星城房地产项目精装房所需地板、套装门、墙板等装饰建材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春鸣、王云露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六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和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为控股股东国栋集团在双流县东升镇开发的房地产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土建、安装、装饰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该工程3、4号楼精装修房屋所需地板、套装门、墙板等装饰建材由公司按市场价销售给国栋集团,材料款共计10,845,618.84元,该材料属于2007年公司与国栋集团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装饰施工范围,该笔款项已包含在公司2009年度为国栋集团施工的工程款内,国栋集团已向公司全额付清。 本议案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