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29日召开,应到13人,实到13人。本次会议采用书面通讯方式,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关于注销上海振华长兴重工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海振华长兴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公司")为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建波,营业范围:船舶制造,港口设备和大型金属结构及其部件、配件制造。自今年4月份始,公司对长兴基地进行机构改革,长兴公司将不再发生经营业务,无存在的必要。 董事会同意注销长兴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三、关于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张家港港机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张家港港机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公司与江苏长江润发集团公司合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持90%的股份,为控股股东。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金港镇港区滨江路,法人代表邢小健,注册资本998万元,现主营门座起重机的制造、销售等业务。 出于业务需要,为确保该公司具备相应的基本资质,董事会同意其增加注册资本金502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达到1500万元,按股东持股比例由公司出资人民币451.8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四、关于公司副总裁变动的议案 由于个人原因,田洪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因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翟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