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公告 由于工作疏忽,本公司在2010年11月19日发布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2)凡在2011年12月2日当天(星期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有误,实际应为"(2)凡在2010年12月2日当天(星期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特此更正。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0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