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09年11月12日公司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PROSPERITY MINERALS INVESTMENT LIMITED(昌兴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 昌兴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000万股于2009年11月11日解除质押。同日,昌兴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000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昌兴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质押解除及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