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冻结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等诉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0年10月11日依法继续冻结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0010万股限售流通股中的4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4.79%,冻结期限为:2010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3日